宣州區教體局:
你局《關于要求批準宣城二中招收體藝特長生的請示》(教育〔2013〕26號)收悉。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精神,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個性和潛能發展,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經研究,同意宣城二中招收體藝特長生,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1.共招收體藝特長生20人。其中,體育特長生12人(田徑10人,6男4女;籃球2人,男生);音樂特長生6人;播音主持特長生2人(1男1女)。
2.招收的體藝特長生占宣城二中擇校生指標。
二、報名條件
1.宣州區2013年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綜合素質五個方面的評價結果達到5C等級及以上。
3.其他具體條件由學校自行確定。
三、招生程序
1.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自愿到宣城二中報名,填寫《2013年特長生報名表》。
2.學校對特長生進行特長考核測試,具體時間和辦法由學校制定。
3.學校根據特長考核測試成績,按本校特長生招生計劃的1:2比例(達不到1:2,按達學校各專業特長考核測試分數線實際人數)確定預錄名單。預錄名單按錄取意見先后順序填寫在《2013年普通高中特長生預錄名冊》上,經宣州區教體局審核后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4. 學校在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周內,按本校特長生招生計劃1:1比例確定錄取名單,并與考生本人及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簽訂《2013年特長生錄取承諾書》。7月12日前經你局審核后,將錄取名單和《承諾書》一并報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5.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后,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錄取,宣城二中負責及時發放由市教體局統一制作并加蓋“宣城市普通高中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其他普通高中不再錄取。
四、錄取原則
1.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達到宣州區普高錄取最低控制線上20分。
2.體育類特長生專業考核測試成績總分和專項考核測試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音樂類特長生專業考核測試成績總分不得低于80分;播音主持類特長生專業考核測試成績總分不得低于70分。
3.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特長考核測試成績達到宣城二中錄取要求以后,根據各類特長生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照特長考核測試成績分類擇優錄取。
4.若特長生招生計劃未完成時,其剩余指標納入到宣城二中擇校生指標中。
五、工作要求
1.特長生招生是一項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的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監管,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嚴格按照要求規范做好各項工作。
2.特長生的報名、特長考核測試和錄取必須充分尊重學生的意愿,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報考特長生。不得借特長考核測試收取任何費用。
3.要嚴格審查特長生條件,確保特長生質量。招生方案和錄取名單要張榜公布。凡在特長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取消錄取資格。
4.宣城二中招收的特長生經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后,不再進行補錄取。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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